各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温大行政发〔2021〕63号),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年度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是评价奖学金生综合表现和督促其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措施,也是保障奖学金效益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年度评审实施工作,确保所有奖学金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参加评审,保证评审程序和结果公平、公平、公开。
 
二、参评学生范围
2023年9月之后拟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因疫情等原因处于休学状态且联络不畅的学生可不参评(名单附后)。
 
三、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
1. 道德品行(满分30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温州大学校纪校规,尊重教师同学,尊重他国文化,表现良好计满分。如有言行举止不当尚不符合处分条件的可酌情扣除5-10分,受到违纪违规警示通知扣除10分,受警告纪律处分扣除15分,受严重警告纪律处分扣除20分,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扣除30分。
2. 学习成绩(满分30分):评审学期为上学年第二学期(一年级新生除外)和本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分换算成30分标准予以记分。
3. 学习/科研态度(满分20分):本科生评审侧重学生课堂考勤、参加专业学院组织的学习活动、与学院的沟通等情况。研究生评审侧重导师给学生布置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学生与导师沟通的意愿、主动性,学生的科研潜力及研究能力,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团队精神,学习态度,学生的课堂考勤,开题报告,论文的质量和修改态度以及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学生考勤与学习情况,按学期旷课折算合计大于6次扣10分(若两学期均大于6次,则扣20分),每受学业警告一次扣除10分。
4. 参加活动情况(满分20分):根据学生参加专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给予评分。按要求参加活动的学生获得基础分10分,表现积极、起到良好带头作用的学生可酌情加分。如参加活动获奖,可按照每次院级1分、校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的标准加分,但满分不超过20分。未按要求或拒绝参加活动3次及以上的学生计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评审建议为中止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一年: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
(2)言行不当,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学习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4)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评审建议为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言行不当,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年度评审不合格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5)其他应当“取消”的情形。
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学院须提出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具体处理建议。原则上定量打分情况应与评审意见一致,即总分为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
 
四、评审程序
(1)5月24日前,各学院按要求补充参评学生导师/联系人信息,提醒相关导师督促参评学生按期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将评审通知告知每位参评学生/学生检查是否能登录CSC系统,。
(2)学院为学生提供盖章成绩单,5月27日前,参评学生完成自评工作。学生本人通过CSC号登录信息系统studyinchina.csc.edu.cn,进入“奖学金年度自评”,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你院校评估问卷”,完成自评信息和上传附加材料,点击“提交”。
(3)5月31日前,参评学生导师/联系人完成评审工作。参评学生导师/联系人结合学生自评情况和评审内容的要求,依据本人邮箱收到的评审通知在线完成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对建议中止或取消奖学金的学生,学院需同时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4)6月2日前,温州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学院评审意见给出最终评审意见,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五、其他说明
(1)学生自评表中,中文授课学生需要用中文填写,英文授课学生可用英文填写。
(2)评审未通过的学生(包括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提交评审材料的学生)从2023年9月起停发每月生活费,需要自付2023-2024学年学费、住宿费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两次评审未通过的学生,奖学金将被取消。
(3)预计于2023年6月毕业的学生,无需参加年审。如果无法正常毕业或者申请延期毕业,则不再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将以自费生身份继续学习。
(4)被取消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如无经济能力支付未来的相关费用,可申请退学或休学。
 
英文通知链接:https://cic.wzu.edu.cn/info/1041/3525.htm 
学生操作指南和导师(联系人)操作指南请下载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86595093)
 
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
2023年5月23日
 
 
附:需要参评的学生名单
 
  
   学号  | 
   CSC编号  | 
   护照姓名  | 
   入境状态  | 
   学生类别  | 
   院系名称  | 
  
  
   22511455107  | 
   2019SLJ021827  | 
   MADAMINOV MASHRABJON  | 
   境外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2511455105  | 
   2019SLJ021834  | 
   NGUYEN DUC HAI  | 
   境外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2511455109  | 
   2019SLJ021829  | 
   ANNAYEV AHMET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2511455104  | 
   2021SLJ013948  | 
   NIKOLAICHUK MAKSIM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2511455106  | 
   2018SLJ025517  | 
   ASHYROV SERDAR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2511455101  | 
   2020SLJ013458  | 
   BABANIYAZOV YAKUB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0511455011  | 
   2019SLJ022071  | 
   GYLYCHLYYEV YBRAYYM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0511455012  | 
   2018SLJ025512  | 
   RAFI MAZHARUL ISLAM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0511455013  | 
   2018SLJ025511  | 
   SILABOV DOVLETMYRAT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0511455014  | 
   2018SLJ025509  | 
   YILMA ANDUALEM MESFIN  | 
   境内  | 
   本科生  | 
   机电工程学院  | 
  
  
   21521208002  | 
   2021GBJ006613  | 
   SABAWON MOHAMMAD AMEN  | 
   境内  | 
   硕士研究生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2521018132  | 
   2022GBJ003390  | 
   IMATA CHAMOCHUMBI NEEL ALLISON  | 
   境内  | 
   硕士研究生  | 
   商学院  | 
  
  
   22521018102  | 
   2022GXZ007723  | 
   GONGA GLADYS TADIWANASHE  | 
   境内  | 
   硕士研究生  | 
   商学院  | 
  
  
   21521018107  | 
   2021ZFY001207  | 
   OKII EREM BRIAN  | 
   境外  | 
   硕士研究生  | 
   商学院  | 
  
  
   21520201007  | 
   2020DFJ006308  | 
   DEVLOKHOVA ANASTASIIA  | 
   境外  | 
   硕士研究生  | 
   法学院  | 
  
  
   22521111005  | 
   2022GXZ007724  | 
   BA TIS MOHAMMED OMER SALEM  | 
   境内  | 
   硕士研究生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